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学科带头人等人选选拔聘任工作的通知》(锦医大校字〔2019〕40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开展我校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临床科室)、实验(实践)教学平台负责人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锦医大人字〔2020〕15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按时报送考核结果。
附件:《关于开展我校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临床科室)、实验(实践)教学平台负责人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锦医大人字〔2020〕15号)
人事处
2020年12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类工作的通知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邮编:121001 电话:(0416)4673073 Postcode:121001 TEL: +86-416-46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