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高校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2020〕18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现将组织开展此次选拔推荐工作,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项选拔推荐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一、选拔推荐程序及上报时间
1. 个人申报。
(1)《“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
(2)申报人员个人业绩、贡献材料按附件要求主要贡献事迹标注序号,单独装订成册,不与《推荐表》合订(纸质版一式三份);
(3)《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推荐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其中,汇总表内“主要贡献事迹”请按照格式,认真填写近5年来的相关业绩。字数一般控制在300-400字以内。获奖情况请写清项目名称、奖励名称等级、证书编号等信息,因个人信息填写不清不全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2. 基层单位初审推荐。
请各基层单位于4月23日10:00前(过期不候)将审核及汇总后的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机关楼207室)。纸质版的一览表及汇总表请加盖单位工作公章及部门领导签字。业绩材料复印件请骑缝加盖本单位公章。
疫情期间,报送材料前请提前告知人事处工作人员。
3.学校复审及推荐上报。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及业绩材料等情况进行复审,初步形成推荐意见,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其他说明:校领导由学科归属的二级单位负责开展通知及推荐工作。
附件:上级文件及填写表格
联系人:张微(630363)、杨倩(63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