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凝聚法学法律人才,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省法学会拟组建辽宁省法学会法治宣传讲师队伍,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组建目的
组建法治宣传讲师队伍,旨在整合全省法学法律人才资 源,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宣讲经验丰富的多元化、高素质专业法治宣传讲师团和人才储备力量。通过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 、主要职责
1.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成果;紧紧围绕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开展宣讲,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 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开展宣讲,重点宣讲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法治政府建设、改革与法治、法治化营商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内容。
2.积极参与省法学会及各地组织的法治宣传、法治培训等活动,参与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入驻综治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3.结合宣讲内容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群众需求,精心准备宣讲内容,确保宣讲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收集、反馈法治宣传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三 、讲师队伍
1.讲师队伍由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组成。包括具有深厚理论素养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政法干警、律师、企业法务等专业人员。
2.讲师队伍主要包括讲师团和人才库两个层面。
3.省法学会将从报名人员中依据专业方向、擅长领域等内容,选拔出优秀专业人才组建辽宁省法学会法治宣传人才库,作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法治实践的中坚和后备力量。从人才库中择优选择出部分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组成辽宁省法学会法治宣传讲师团,作为年度参与法治宣传、法治实践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
4.省法学会将对讲师团和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讲师团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人才库实行定期更新制度,根据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情况、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的表现等,及时调整人才库人员,畅通进出口渠道,确保人才库始终保持活力和高质量。
四、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 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2.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熟悉宪法、民法、刑法、 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一法律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或实践经验;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将复杂的法律知识通俗易懂地传达给听众,有相关宣讲、教学、培训经验者优先;
4.热心法治宣传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 神,能够积极参与各项法治宣传活动;
5.专家学者需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实务工作者需要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法治宣传宣讲工作。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选拔条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法律工作者申报。每个单位、部门原则上至多推荐2人,确定人选后统一推荐报送。
2.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请于9月19日下午3点前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电子版材料须同时提供《报名表》的word版本和PDF版本,《汇总表》的Excel 版本,PDF版本需要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部门+法治宣传讲师队伍报名表”。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人事处邮箱:rscszk@jzmu.edu.cn
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