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全校教职医护员工:
为做好学校2025年度师德考核和专业技术、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队伍管理,深入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制度,依据《锦州医科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附件1)和《锦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师德考核和专业技术、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工作安排,现将 2025年度师德考核和专业技术、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1.师德考核:覆盖全校教职医护员工,具体包括学校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岗位的在编在册在岗职工、合同制职工、引进人才、聘期内的延聘和返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劳务派遣和合同岗人员等。
2.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学校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的在编在册在岗职工、合同制职工、引进人才、聘期内的延聘和返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学校劳务派遣和合同岗人员等。
3.厅级领导的考核由上级部门负责,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
4.各临床医学院的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专业技术、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由各医院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日程安排
1.个人总结与自评阶段:2025年12月22日-24日,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如实撰写个人总结,全面梳理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修养、工作履职情况等;按要求填写相关考核登记表,完成个人自评并提交所在单位(部门)。
2.单位(部门)测评与初审阶段:2025年12月25日- 31日,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核测评,提出考核意见,经党政联席会、部(处)务会研究通过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复核。
3.材料报送阶段:2026年1月4日,各单位(部门)按时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等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4.学校各职能部门复核基层考核意见及材料:2026年1月5日-9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考核材料、档次意见进行全面复核,形成复核意见。
5.学校会议确定考核结果、公示及存档:2026年1月12日-21日,学校会议审定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档次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对个人考核材料存档备案。
三、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
1.师德考核:提交《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1/4-2),汇总全体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为不合格的人员,须额外提交《锦州医科大学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5),详细注明不合格原因。
2.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提交《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1/6-2/6-3),按不同身份人员分别汇总考核结果;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须同时填写《锦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7);学校劳务派遣和合同岗人员仅需汇总考核结果,无需报送个人登记表。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打印,存档材料须双面打印),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以“部门+2025年度考核” 命名,统一发送至邮箱:rscszk@jzmu.edu.cn。
(二)报送时间与地点
报送时间:2026年1月4日
报送地点: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东校园机关楼210室)
联络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络电话:3675024
附件:
1.《锦州医科大学关于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
2.《锦州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3.《关于开展2025年度师德考核和专业技术、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5.《锦州医科大学师德考核登记表》
6.《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度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7.《锦州医科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