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通知》)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华农业英才奖由农业农村部设立并组织实施,旨在表彰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助力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潜心一线从事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对农业科技进步产生重大影响、作出突出贡献,其研究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创性、标志性成果,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二)在农业应用研究或承担国家重大农业科技任务等过程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难题,有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并对农业高质量发展或农村生活条件改善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成果推广普及率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四)在“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理论创新和重要学术成果,或者提出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议,并被国家、省部级单位采纳应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不重复推荐。成果权属有争议,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推荐要求
各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候选人推荐应向优秀中青年专家,以及长期工作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倾斜。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需按照本人专业技术身份所属单位进行申报。
(二)二级单位审核并择优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各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
(三)学校复核并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教务处、科技处、综合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并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正式申报意见1份,内容应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评定情况、确定候选人等。申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2.《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1)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推荐候选人须签名。
3.《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候选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1份,A3纸单面打印。请按照要求的格式规范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附件证明材料3套(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主要包括推荐候选人具有代表性的专利、论文、著作等成果,及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 以上《推荐书》《信息表》以及附件证明材料均需单独提供匿名形式的材料1套。同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且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
(二)确保工作实效。请于2025年12月29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scszk@jzmu.edu.cn,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675024
附件:1.《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
2.《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